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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2023年穗东街道办事处河涌巡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9-23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190372





2021年-2023年穗东街道办事处河涌巡查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二楼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TD-GK-2021-020;

项目名称:2021年-2023年穗东街道办事处河涌巡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938960.00元;

最高限价(如有):93896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标的名称:2021年-2023年穗东街道办事处河涌巡查服务项目

2.标的数量:1项

3.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项目服务期(服务要求)

项目预算金额(元)

2021年-2023年穗东街道办事处河涌巡查服务项目

1项

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人民币938960.00元

备注:

1)项目类型:服务类;

2)项目基本概况介绍:2021年-2023年穗东街道办事处河涌巡查服务项目。

3)采购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技术参数、执行标准:详见“用户需求”部分。

4)供应商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

5)本项目采购本国服务。

4.其他:/

合同履行期限:从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2年。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以下情形之一:“①记录失信被执行人,②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查询没有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评审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已登记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供应商。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其他采购活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9月24日至2021年9月29日(采购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二楼。

方式:采用现场报名的报名方式。现场报名只接受现金,售后不退。

售价(元):300

四、投标文件提交

2021年10月15日9:30-10:00(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二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年10月15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二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

2)提供2019年或2020年的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响应截止之日前6个月任意1个月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材料复印件;

3)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提供至响应截止日之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

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获取采购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3、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4、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gdtd.net)

法定媒体: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h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穗东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南湾大街31号宝夏花园  

项目联系人:麦小姐

联系方式:8206652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东天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6号二楼

联系方式:020-8718089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谭工

电话:136509683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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