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采购2021年度网络
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技术服务项目的公告
为加强网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拟开展网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工作,邀请有资质的专业检测技术机构参与。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名称:
本项目为广州市黄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网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检验技术服务项目。
(二)项目内容:
本项目包括以下内容:制定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组织对广州市黄埔区网络销售产品进行抽查,对抽查产品进行检验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质量分析,并提供技术服务支持。
(三)发包期限:
自合同签订后3个月内。
(四)最高限价
本次采购项目服务费最高限价18.6万元。供应商报价需包含人工费、样品购置费、检测费、样品处置费、复检、复查以及税费、管理费等全部相关费用。
二、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供应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向采购人提供相关服务的企业法人、事业法人、其他组织,企业法人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事业法人应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文件;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
三、项目要求
(一)供应商开展监督抽查工作要严格按照国家监督抽查相关规定执行。供应商应该严格按照抽查规范的要求开展检验工作,确保检验结果的公正性和科学性。检验报告中,应提供含有标签、标志等信息的完整、清晰的样品照片,若样品无上述内容,应在检验项目或备注中予以说明。
(二)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分包或挂靠本项目。如发现成交供应商以转包、分包或挂靠的方式谋取成交,采购人有权解除合同、要求赔偿并没收其履约保证金。
(三)在有效服务期内,如供应商在人员配置、作业管理、质量控制等各方面不能满足采购文件的相关要求或没有实现投标文件中的相关承诺,采购人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四)采购方有权在签订合同时对项目方案作适当修改
(五)签订合同后,采购方根据合同金额在签订合同后支付第一期费用,金额不超过合同价格的70%,抽检工作完成后由采购方按当次委托抽样检验合同支付(如因特殊情况,供应商未能完成当次安排的抽检任务时,则按实际检验情况收取)。
四、项目响应文件的组成及要求
(一)响应文件组成:
1.参加函;
2.法人代表证明书;
3.授权书;
4.资格文件;
5.报价一览表;
6.服务方案;
7.公司概况。
(二)文件提交要求:
1.按采购人提供的格式提交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须盖单位名称单位公章及骑缝章,由授权代表签名,并备注单位名称、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
注:以上资料装订成册,并密封盖章。
五、下列情况之一的属无效文件
(一)不按要求编制的文件;
(二)未密封及装订;
(三)报价超过最高限价;
(四)逾期交响应文件。
六、响应文件递交时间、评审方式
(一)递交时间:公告后3日内
(二)递交地点:广州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402室
(三)评审时间:待定
(四)评审地点:广州黄埔区科学大道239号A1栋
(五)评审原则:采用最低价法。
七、信息发布
本次采购有关的信息在黄埔区信息发布。
黄埔信息网网址:http://www.hp.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