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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执法抽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202098



  为进一步加强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我站计划在2021年开展建筑起重机械监督执法抽检工作,拟采用招标的方式确定三家检测服务单位,具体事项明确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筑起重机械监

  督执法抽检

  2.招标单位名称: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监督站

  3.项目地点:广州市黄埔区

  4.项目费用估算:96万元(三家各32万元)

  二、服务内容和要求

  (一)服务内容:对监督工地在用的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等建筑起重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监督抽检检测。

  (二)服务要求:

  1.检验的技术服务按国家、省、市及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及现行标准进行。

  2.按照我站的要求,对2021年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筑工地在用建筑起重机械进行抽检,出具具有法律效力的检测报告,并提供监督抽检工作分析总结报告及相关电子资料等。

  3.投标单位自行配备检测服务所需的各种检测仪器设备,自行配备个人装备及劳保用品,自行配备车辆及办公设备。

  4.检测价格(单价)在参照《广东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检测收费指导价》(粤建检协[2015]8号)标准基础上,按照三家中标单位报价的平均价(四舍五入到百位)进行收费,按实际抽检工作量结算,总额不超合同总价。

  三、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符合本项目检测的相应资质。

  2.投标单位参加竞标的内容意思表达清楚,单位代表被授权有效。

  3.投标单位在近两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严重失信行为记录,投标单位应作出相应承诺。

  4.投标单位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经工商行政部门年审合格。

  5.投标单位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CMA计量认证合格证书(认证范围覆盖本项目要求)及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

  6.项目人员要求:投标单位应配备固定的项目负责人及专职检测人员,拟派的检测人员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检测资格证,且获得证书达1年或以上,必须能够胜任本项目规定的检测服务工作。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21年1月22日17:00时,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接受。

  2.投标单位提交的投标文件须包括:承诺函;设备检测单价报价一览表(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门式起重机);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复印件(核准证、CMA计量认证、CNAS认可证等);相关业绩资料(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投标人承担过政府机关或事业单位委托的建筑起重机械类的专项检测任务等);质量保证(投标人情况介绍、本项目团队及持证人员情况、项目实施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以上文件均须加盖公章。

  3.提交方式:密封方式。投标文件须经签章齐全后密封递交至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密封袋上注明本项目名称及投标单位全称,密封袋封口处应加盖单位公章。

  4.报价文件提交后,招标单位不得对报价文件进行修改,报价文件中应一次性报出不可更改的最终报价。

  五、中标单位确认方式

  根据投标单位提供的资料,我站采取内部评标的方式,公开、公平、公正地确定监督执法抽检的检测单位。通过综合评定投标单位的价格、企业资质、业绩、质量保证四个项目,对投标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综合得分排名前三名的确定为中标单位,并签订监督抽检服务合同,确定抽检设备单价。

  六、中标结果公布

  本次中标的结果将在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示期3日,如对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限内向有关部门提出异议。

  联 系 人:何青

  联系电话:020-82258523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骏功路7号

  广州开发区(黄埔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

  2021年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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