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研究,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决定对小额工程建设工作进一步规范并建立工程勘察建设企业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小额建设工程勘察企业库建库。
二、
建库期:2018年9月10日至2019年9月9日。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效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依照国家法律经营;
(二)具有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或以上工程勘察资质;
(二)入库申请人应持有有效的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必须是该公司员工);
(三)近2年内(2016年1月至今)在广州地区独立完成至少一项符合申报专业资质相应的业绩(需提供合同,工程勘察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四、报名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法人及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企业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含合同,工程勘察报告等资料复印件);
(四)入库申请人说明(附件二)。
五、入库单位的确定方式;
本次建库企业类别为工程勘察企业库5家。
1、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工程勘察类企业入库申请人超过5家时,通过摇珠选取5家入库;
2、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工程勘察类企业入库申请人大于或等于3家,且小于或等于5家时,则全部入库,空余名额通过二次公告增补;
3、满足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工程勘察企业入库申请人不足3名时,则按国家法律法规重新公告。二次公告,若少于3名时,则按实际报名单位经资格审查合格后直接作为入库单位。
六、其他说明
(一)入库申请人应保证其送审资料的真实性,建设单位有权到入库申请人所提交业绩资料的项目业主单位或交易中心等单位进行核查,如发现不实或隐瞒、虚假的、虚报的,经资格预审确认后,招标人有权并向上级主管部门通报处理,取消该入库申请人报名资格。
(二)以上各项提交资料须使用A4印刷本,提供一份正本,右上角打上正本。使用书式装订(附页码),装订时书订不外露;不能使用塑料面或塑料胶条装订。入库申请人需自备能装下其资格审查文件的密封袋,以便在核对完原件后当场密封。
(三)本公告在黄埔区信息网(http://www.hp.gov.cn。)“政府采购”中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以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黄埔区信息网发布的文本为准。
(四)入库申请人可以就本公告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本次招标的监督机构署名投诉。
投诉受理部门:鱼珠街道办事处监察室
地址: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307室
电话:82290246
七、入库报名及递交资料地点
报名地址: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4楼403室;
报名时间:2018年9月 5日(星期三),上午9:30时至11:30 ,下午14:00至16:00。
摇珠时间:2018年9月6日下午14:30分;
摇珠地点: 广州市黄埔区丰乐中路94号建设大厦2楼会议室。(公司摇珠序号以报名顺序为准,报名成功的公司必须派代表在规定时间内参加摇珠,否则取消摇珠资格。)
报名要求:请各报名单位去现场提交材料的同时将报名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发送至邮箱178405025@qq.com,联系人:胡工,联系电话:82289566。
本次报名由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组织单位对本公告具有最终解释权。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2018年8月30日
附件一
正本
鱼珠街道办事处工程勘察
企业库报名资料
建设单位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企业名称: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章:
联系方式:
日期:
附件二
入库申请人声明
致招标人: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
按照建库公告的要求,本公司就参加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鱼珠街道办事处小额建设工程勘察企业库建库投标工作,作出郑重声明:
1、我单位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2、我单位没有处于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的处罚期内;没有行贿记录;
3、我单位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的状态;
4、我单位入库申请人及其有隶属关系的机构没有参加本次建库工作,且与建设单位没有隶属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
5、若我单位成功入选招标人企业库,我单位承诺在招标人规定时限内完成工作。工程勘察服务费按《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计取。
6、若我单位违反上述5项中其中1项,我单位愿意主动退出招标人企业库。
申请单位名称: (盖章)
申请单位法定代表人(签名)
申请单位被委托人:(签名)
申请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