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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公开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15 发布来源:管理员 点击率:137





项目概况

2024年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萝岗敏捷广场D3栋18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ZZ-CG2436

项目名称:2024年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92,1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4年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合同包预算金额:492100.00元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中标供应商取得中标(成交)通知书开始,直到项目竣工验收、竣工决算、移交和保修期满的建设全过程代建管理服务工作。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专业技术服务

2024年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92,100.00

492,100.00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 副本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总公司和分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总公司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4年新港社区墩美小区微改造项目代建服务)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人员于投标(响应)截止时间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2)不得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提供签署及盖章合格的《投标人资格声明函》)①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组投标或者未划分包组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均作无效投标处理。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投标人近三年(2021年1月至今)承接过代建或代业主项目管理或施工或工程总承包或设计或监理或房地产开发项目,需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等证明文件(提供业主名称、联系人、电话和地址﹞。

注:①项目承接时间(2021年1月至今)是指如投标人提供了中标通知书或建设业主下发的委托文件或与建设业主签订的合同中的一种,以该文件下发日期或签订日期为准,如提供了两种或以上,则以文件下发或签订的最晚日期为准。

②项目总投资规模以政府部门批复或备案的相关文件或合同中注明的项目总投资规模为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4月15日至2024年04月2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报名(具体要求详见“其他补充事宜”)

售价:150元/套,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05月06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递交文件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萝岗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开标地点: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萝岗敏捷广场D3栋18楼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请供应商代表携带以下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前往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敏捷广场D3栋18楼)获取招标文件:

1)购买采购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a)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b)如是供应商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c)招标(采购)文件发售登记表;

2)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如供应商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若分公司投标:供应商为非独立法人(即由合法法人依法建立的分公司),须同时提供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总公司对分公司出具的有效授权书原件。分公司已获得总公司有效授权的,总公司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公司有效。若法律法规或采购文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2、采购代理机构只接受成功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投标。

3、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采购机构网站: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http://www.truzem.com/)

法定媒体: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p.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黄埔东路3731号

联系方式:区工 820317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黄埔区水西路197号1801-1820房

联系方式:020-82165699-814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旭辉

电  话:020-82165699-814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广州市黄埔区人民政府南岗街道办事处

广州筑正工程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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